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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打造中外合作办学升级版

随着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相关文件的颁布实施,中外合作办学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近日,主题为“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的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在郑州召开。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中外合作办学未来将走向何方?

  ——编者

  校园开放日成为全新的招生方式、小班化教学使学生和教授增加互动、每周一半左右课时是讨论课、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全球三个校园和数十个教学中心供学生海外交流……

  11月11日下午,在郑州举行的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上,已招4届学生的上海纽约大学再次引发与会嘉宾的关注。

  “上海纽约大学旨在建设一所世界级、多元文化交融、文理工学科兼有的研究型大学,探索全球化进程中不同文化与教育的合作,促进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创新。”会上,上纽大校长俞立中再次阐释创办这所中外合作大学的初衷。

  而这仅仅是中外合作办学的一个范例。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达2469个,涉及30个国家或地区的830所外方高校,以及理工农医人文社科等12个学科和200多个专业,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总数约56万人。

  不忘初心,融合中创新

  去年12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全面指导我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意见》提出,要完善准入制度,改革审批制度,开展评估认证,强化退出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建立成功经验共享机制,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全面提升合作办学质量。

  “中外合作办学,在未来应该引领和示范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或者说寻找改革创新路径,把国际一流的经验在中国土壤上进行中国化的实践,这是我们办学的初衷,而不应仅仅局限于资源的引进,更不能成为学校的摇钱树。”年会上,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李奇勇再次阐明中外合作办学的初衷。

  而在不久前,教育部国际司涉外办学和监管处处长闫炳辰把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意义阐释得更为直接———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发出中国声音最便捷、最切实有效的途径。

  “在前100年,中国高等教育是精英教育,从2002年至今进入大众化阶段,再有4年或者更少的时间,当毛入学率超过50%,我们将进入普及化阶段。到那时,家长和学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将会出现更加多样化、灵活性、个性化的特点,如何满足这样的需求,中外合作办学肩负着重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在年会上表示。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的人才交换、流动带来许多新的信息,为区域经济带来发展的灵感和契机。区域经济的发展又带来中外人文交流的繁荣,充实丰富中外人文交流机制。”中原工学院副校长杜建慧坦言。

  面对新的教育对外开放形式,中外合作办学如何开展?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年会主席林金辉指出,中国已经进入创新驱动、创新发展的新阶段,中外合作办学要有领先一步的意识、基础和能力,必须克服各种办学短期行为,聚焦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着眼创建扎根中国土地的现代一流教育,实现《意见》所提出的“效益明显提升”的目标。“未来应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

  加强顶层设计

  少些“摸石头过河”

  年会上,李奇勇表示,中外合作办学未来的发展新趋势呈现4个特征,即将更加注重质量,更加注重吸纳和输出并重,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有序自律。“中外合作办学的开展将更加理性,不会像此前一样,碰到谁就是谁,而是要有计划、有思考、有指导。”

  那么如何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顶层设计?

  李奇勇表示,首先是修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颁布实施至今已有十几年,一些条款暴露出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难以满足现阶段中外合作办学发展需要,亟须修订和完善,解决教育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规范程序简政放权,强化服务意识。据李奇勇介绍,今年,教育部国际司着手起草了三个指导性文件,分别是“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赴境外办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高等学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关条件的申报指南”、“关于做好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通知”。据悉,三个文件已基本完成面向省市、高校征求意见工作,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对于这一利好信息,林金辉认为,应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科研工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修改提供思想准备、理论准备和舆论准备。“在推动实践的同时,更多做些科学调研,探索中外合作办学规律和原则,推动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的建立。”同时,林金辉强调,科学调研应有科学的程序和方法,才能设计出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示范性标准及其实施规则,否则,所谓成功经验难以站得住脚,也未必有普遍意义。“比如所谓办学成功不是办学单位的自我宣传,更需要社会认可;对于毕业生就业,不能只看就业率或出国率,还要看就业质量。”

  “未来,摸着石头过河的时代也将过去,更多的是加强顶层设计,做好规范管理。”李奇勇说。

  质量,还是质量!

  “学科重复建设问题突出,部分专业设置缺乏长远规划。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中,工学和管理学参评项目占全部参评学科的比例较高,而农学、历史学等学科领域办学相对较少。”会上,教育部学位中心主任王立生分享了一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结果。

  近几年来,中外合作办学的工作重点开始从规模扩大、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方面转移,但仍存在着区域发展布局、学科专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

  “至去年年底,东部10个省份已有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占全国总数量的49.1%,中部占19%,西部只有9%,东北三省占22.9%。”林金辉认为,近几年,中外合作办学分布东多西少,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状况有所改变,但调整布局的力度还需加大。

  今年5月,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发布了国内首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报告指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关键,课程、教学和师资建设,是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的核心。但目前“飞行教学”的现状在一些非法人设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一些项目中仍然存在,有的“飞行教授”来华教授一周就算完成一个学期的教学时数,不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质量难以保障。

  针对此,教育行政部门已经有所行动。林金辉表示,从近期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动向看,教育部相关部门工作中心开始下移,不断强化办学单位的质量主体意识,形成监管合力;课程体系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日益得到重视,相关措施也在不断完善;目前关于精品课程的建设已经引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办学单位的重视,同时,关于引进课程的标准也在探索和制定之中。

  引进来还要走出去

  今年9月,来自中国的440名大陆学生飞赴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他们和将近200名本地学生成为该校第一届新生。厦门大学也成为中国开展对外文化交流、高校海外办学的“探路者”之一。

  据了解,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我国教育机构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103个,其中机构5个。“高校境外办学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向‘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转型。”林金辉说。

  但也应该看到,教育的引进来与走出去存在严重不平衡。如前所述,我国与世界各国已举办各级各类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达2469个,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总数约56万人。

  《意见》明确指出,要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境外办学。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企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拓展海外业务已经成为一股潮流。在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往往面临语言及文化认同的障碍,人才的国际化成为关键性的因素。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高校走出去办学需求旺盛。

  对此,林金辉建议:“应统筹设计‘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加强境外办学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质量和效益;应尽快建立和完善高校境外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就招生、学科专业设置、课程、教材、教学和师资,管理体制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以及学历学位颁发及其认证等做好顶层设计。设计时,既要参考国际标准,又应体现中国特色。”

  本届年会组委会在大会期间还承办了中组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的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座谈会,以及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培训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也在年会期间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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